卷六、初出茅廬(1989-1996)
第二章、初為人師
之五、補教人生
母校竹中有三公,高一時遇到生物老師楊公,高二逢歷史老師張公,而另一位教地理的黎公,則一直無緣入室。我對張公的印象最深,他曾經歷白色恐怖,醉心文史工作,曾參與新竹市志編修。我讀竹中時,正是升學主義掛帥的年代,張公對學生跑補習班的事十分不以為然,可是聽說他早年也曾因為經濟因素折腰於補教界,但在掛名時刻意將本名中的「德」字去掉,因為他覺得跑補習班兼差是件缺德的事。
這典故我一直銘記在心,也深信不疑,可日後讀大學時兼家教賺生活費,到後來以教書為業,想法就改變了。教育本是良心事業,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補習班,同是授業解惑,但憑良心,也就無所謂缺德與否。
也就是在下決心成為教書匠的那一年,尚未成家,每天下班之後閒著也是閒著,決定將教書本業進化為2.0版,開始進軍補教業,為加速改善經濟環境而打拼。
也是那時的想法過於單純,以為升學戰場仍然硝煙瀰漫,補習班四處林立,以我先前國、高中家教班的經驗,加上大專教師的背景,上個區區的補習班有何難事?結果卻是在一輪的尋訪之後大受打擊,幾乎每一家補習班都問了一個讓我難以招架的問題:
敢不敢打人?
原來,家教和正規的補教授課終歸是兩碼事,補習班不論是老字號還是新店鋪,招聘師資的第一、似乎也是唯一考量就是補教經歷,菜鳥的唯一出路就只剩下「隨班導師」,類似頭牌教師的助教,負責批改試卷和管理課堂秩序。你說,我堂堂一名大專教師,還在做著「教師春風化雨,學生尊師重道」的美夢,瞬間要淪為敢兇敢打的隨班助教,情何以堪哪!
所幸,後來同事阿堂哥介紹我到竹北一家新開的補習班試教。真的是試教,國中部已有名師卡位,只剩下高一新開的「高一基礎理化班」,因為倉促開班,學生只有兩人,所以老師是菜鳥也無妨。那時個人電腦和文書處理都不普遍,用的還是剪貼加手寫的自編講義。教了3個月,學生少了50%,教不出口碑,我自覺汗顏,於是跳槽到湖口的巨人,學生從高中降格為國中。
按理說,授課內容變得簡單,又是純樸的鄉下,上來應該是輕鬆寫意才是,可事實卻不是這樣。補習班的老闆跟我一樣白天另有正職,下班回家和夫人一同經營補教業,夫人負責行政工作,也幫忙批改考卷計算成績,而老闆主要都在巡堂。
本來只是偶爾巡堂,自從我加盟之後,老闆的工作量遽增,因為國中生的調皮喧鬧我根本壓不住,常常都需要老闆拿著藤條坐鎮在教室後方。大約有兩、三個月的時間,上課時都要和生氣的老闆四目相對,讓我感到心虛,也漸漸明白為何補教業的應聘條件要加上「敢兇敢打」這一條。
有一天,突然發覺上課的秩序變好了,平日愛作怪的男生們都鴉雀無聲,老闆順勢也離開教室休息去了。一度我還以為是那天我的「牛頓運動定律」講得特別精闢獨到,獲得了普遍的共鳴,原本心灰意懶想要放棄的補教業,頓時又重拾了信心。結果到中場休息時間我才發現,最愛帶頭胡鬧的幾位大哥正面紅耳赤的在底下傳閱P字頭的「小書」。
要說我的補教兼職是靠幾本小書挽救起來的,也許太過誇張,但無論如何,自那以後,學生的課堂秩序真的明顯改善,老闆又恢復偶爾巡堂的模式。到了第二個學期,補習班也才甘願的將我的名字放在廣告宣傳單上。
那個年代一直都有「教師不得在補習班兼職」的傳言,為此,我向同樣在經營補習班的阿堂哥討教。他說那是中小學教師的規定,「大學教師法」裡可沒這一條。但我還是膽小,要求老闆在廣告上別放全名,結果卻成了學生的笑柄。
他們說:「老師你的姓那麼怪,應該要改取藝名啦!」
如此,我的國中理化班一教便是三年,教材用了十幾本。雖是兼職,也曾想過要變身為補教名師,每次上課前都努力做好重點筆記,甚至背誦下來。那時每週三、五我都要搭學校的校車到竹北下斗崙,再改搭公車到湖口,便一路默記小抄,在湖口車站附近吃一碗米粉加滷蛋,然後走路到鄉公所附近的補習班。打工完,再走回車站搭9點05分的普通車回新竹。
1992年5月的某一天,我在湖口往新竹的火車上遊走各節車廂,尋找別人留下的報紙,藉以打發接下來的三站車程。偶然翻到一篇評飲紅酒的文章,作者是我的高中同學阿葆,那時他剛留法回來,搖身一變成為土木學者和葡萄酒專家,兼任北捷顧問。就在南下列車經過新豐小站的時候,我看見車窗上倒映出來的自己,和手中報上出現的阿葆同學形成了莫名的反差。
之後,我仍然過著趕集式的生活,只是成為名師的想法已經鬆動。一直到伊自台北介聘回新竹,我們結束了假日夫妻的尷尬期,我辭去了湖口的兼職,把戰線拉回到新竹。
那一年老大臭寶即將出世,想著教養成本提升,應該努力賺點奶粉錢,於是又到學府和建功兩補習班上起考前複習班。就是在高中和高職聯考前兩週的「臨陣磨槍班」,通常是三、四個班共二、三百人輪流上課,我和另一位名師自每日早上8點一路上到晚上9點。上完之後,我又想起了竹中張公的典故。
1993年秋天,臭寶出生,上過我的考前班的學生們都已找到歸屬,而我也正式告別補教生涯,開始為下一個人生階段打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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