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二班的回憶錄-求學篇
卷一 兒時記趣
第二章 小一,1969-1970
之三、考場初體驗
還沒入學之前,就不斷從二老和兄姊口中聽到那隻學府惡獸的大名,據說一旦遇上,總要如影隨形好多年。是囉,不是「考試」還有誰?
經歷過「答對才能下課」的驚嚇洗禮之後,第一次與「考試怪獸」正式交鋒的時刻終於來臨。那一回,老師要我們默寫所有37個注音符號。那個年代的物資極度貧乏,並沒有像樣的測驗紙可用,平常像這樣的小測驗,用的都是一面粗糙一面光滑的「單光紙」,而且要把大約B4大小的單光紙先裁成四等分,以節省紙張。剛入學的我由於拿筆姿勢彆扭,字總是寫不好,可是每回用單光紙默寫或聽寫測驗,卻總有辦法把字排列整齊。因為老媽事先傳授了一個她自創的絕招:當空白試卷發下來,大家忙著寫名字的時候,我正努力地把紙張對摺對摺再對摺,白紙上就會出現直行的摺痕。攤平之後,才開始寫名字。於是,當大家的ㄅㄆㄇㄈ在白紙上飛來飛去的時候,我沿著摺痕排寫出來的字跡雖然不好看,卻也整齊得讓老師眼睛一亮。那一次,「考試怪獸」並沒有把我擊倒,反而自此給我帶來不小的成就感。
小一的國語課,首先登場的是一本「首冊」,主要是學習注音符號。接著才是第一冊,正式開始學習國字。那時的中小學教材不像現在這麼複雜,就只有一綱一本,全是國立編譯館的獨門生意。我們常會開玩笑,故意把音念岔,笑稱是「國立殯儀館」,所以調教出一堆行屍走肉。當年的課本封面及內頁的插畫倒是挺寫實,不論是穿著短褲、梳著西裝頭的小男生,還是穿著吊帶裙、紮個小馬尾的小女生,至今仍讓人津津樂道。
我入學時用的課本是1968年修訂的版本,國語課本第一冊第三課是《我的同學》:
我是王小美
他叫李大同
林明明最高
方英英最小
我們一同讀書
也一同遊戲
這個版本是「五年級」世代專屬的共同回憶。因為到了1975年改版時,這一課被刪掉,「六年級」以後的學子們無緣認識王小美和她的同學。這倒也成了「五年級」們的一個鮮明標記:你認識王小美和李大同嗎?哈哈!一試便知。只是不太明白當年的改版編輯們為何痛恨王小美,以至於在國語第三冊第四課《給爸爸的信》中,硬是要她改名為王小英,連爸爸王大中也給改名為王志強,混淆了五、六年級的純純記憶。
依稀記得,剛開始學寫國字時,老師大約只教了下筆的順序,字形字義則著墨不多。由於所有的字形都是硬記下來的,所以怎麼寫都像在鬼畫符。一下子又遇到「讀書」和「遊戲」這麼難的字,簡直就要崩潰。雖然老師也說那幾個字太難,考試不會考,但是初生之犢哪管得了那麼多,一概照單全收。
真正到了考試時,「讀書」和「遊戲」倒是都記住了,反而是不太難的「林明明最高」的「高」字,卻因一時緊張,怎麼都想不起來。整張考卷最後就空著這個「高」字,兀自懊惱不已。
就在快要搖鈴收兵之前,突然看到坐在前面女同學的考卷,噢不,是前座女同學的考卷微微下垂時,我「不小心」掃到了她在右下方的簽名。真正是,雖非善願,天亦垂憐:我的那位女同學恰好姓高。
大家自小都會被教導:考試作弊,是不被允許的可恥行為。我生在軍人家庭,規矩、紀律,自是更當嚴格遵守。就是日後從事教職,對自己導師班的學生也是一再告誡:什麼都好商量,只有考試作弊的後果得獨自承擔,沒得商量。但說來慚愧,我自己的作弊事件,居然可以追溯到小學一年級。那次經歷,其實,應該,可以算是無心之過,只是那次國語考試得到的滿分,一直讓我心中有憾。而這個祕密,居然在內心隱藏了近半個世紀,也算是上天對我的懲罰吧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