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二班的回憶錄-求學篇
卷一 兒時記趣
第五章 小四,1972-1973

之四、我的自修
    小四的級任謝老師,是一位讓人見了就心生畏懼的老師,不但臉上少有笑容,而且喜歡叫犯錯的男生趴在講台邊用藤條抽屁屁。她和老哥以前的級任詹老師,是學校有名的凶狠夫妻檔,喔說錯了,是模範夫妻。謝老師的名字裡有一個「嫣」字,就是金庸小說《天龍八部》裡慕容復的表妹王語嫣的嫣。那時班上的男生在挨打之後,常會私下把她的「嫣」字故意唸成「媽」,並且認定老師只喜歡女生而痛恨男生。我雖然不曾挨打,但也不太喜歡這位「媽」老師,主要的原因是,她會要我們買「自修」。

   小學的時候不叫「參考書」,而要稱「自修」,言下之意,就是要自己修讀。多年來我們的教育當局三令五申,要求教學正常化,不得把參考書當作輔助教材,不得強迫購買參考書測驗卷什麼的,而且,不時還會派督學到各級學校督導。結果是,我們一聽到「督學來了」(或者「毒蛇來了」),第一個反應便是:快把自修藏好!數量少,可以藏在老師的皮包,或是偉人遺像背後;數量多,就全塞進講台底下。警報一來,大家總能在第一時間前往正確的位置迅速動作。

   後來想想,每次督學來訪,都要這樣大費周章,弄得大家雞飛狗跳,這中間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誤會?因為我遇到的幾次督學查訪,都是校長陪同督學從教室走廊輕輕溜過,有說有笑,並沒有如傳說的真正進到教室檢查學生的書包抽屜。而像這樣,學校如臨大敵,督學卻輕輕走過,一走便是半個世紀,好像也沒發生什麼「搜出大批違規參考書」之類的社會新聞。而學生們在配合「毀屍滅跡」的當下,也不太會拿「華盛頓砍倒櫻桃樹」的故事來質疑老師不誠實,反倒都把它當作是有趣的團體捉迷藏遊戲。

   小三以前,自修這種「違禁品」大家都用得躲躲閃閃,不太敢聲張。到了小四,可了不得,謝老師明目張膽地要大家購買。她的說法是,小四的數學開始有立體空間概念,會比較難,所以需要輔助教材幫助大家更上一層樓。她雖然沒有強迫大家非買不可,但上課的時候會引用自修裡的例題。

   那時老師指定的自修是新學友書局所出版,「新學友」是台南的南一書局老闆蘇杯杯的女兒和女婿到台北開創的公司。在中小學教科書還被國立編譯館壟斷的年代,新學友一開始便鎖定國小的自修,因而在參考書市場上立即佔有絕對優勢。娘家南一書局雖然創立較早,但原本以經銷圖書文具為主,之後大約是見到嫁出去的女兒經營參考書的策略成功,也改而主攻升學參考書。教科書開放之後,南一甚至也躋身中小學教科書的使用版本之一,她的「新超群」和「點線面」長期霸占中學參考書的龍頭地位,蘇杯杯這兩父女儼然成為南北兩大參考書霸。

   再回頭來看我的自修。那時小學的自修並沒有分冊,所有科目都在一起,一買就是厚厚一大本,對我來說是個難以啟齒的負擔。因為老哥老姊都沒買過自修,所以在二老的觀念裡,小學這個階段是不需要參考書的。老媽的名言是:「自修是給上課不認真聽講的小孩用的。」所以當老師宣布上課要用到自修的時候,我壓根就沒想讓家裡知道。當時的想法是要和坐在隔壁的班長阿慧共用,阿慧的國語很厲害,但數學常需要靠我罩她,所以應該不成問題。沒想到,上了幾堂課之後,老師好像覺得全班都已買了自修,居然開始把自修裡的習作當成作業來出功課,這下讓我慌了手腳。

   第一次出了自修作業的時候,我央求阿慧隔天早點到校。她倒是挺大方,隔天來的時候說要直接讓我抄,而我則堅持自己寫。結果那天早晨,一邊要防範晚到的同學指指點點說我沒寫功課,一邊還要動腦筋解題,弄得手忙腳亂。後來覺得這樣不是辦法,於是接下來的日子裡,我幾乎每天都要利用午休的時間來解數學題。所幸,四年級的午休時間已不用再像小一小二那樣趴在桌上不准亂動。我是假裝趴在桌上,實際卻在桌面下,把可能被拿來當作業的部分預先解題。

   為了不要老是占用阿慧的自修,我努力地,飛快地,天天在午休時解數學。直到有一天,我覺得老師的數學課非常無聊,怎麼老是在複習舊的進度?這才發覺,原來是我超越進度太多,連老師會跳過不上的「進階題」我都沒放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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